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公文制发管理,提升公文质量,近日,阜阳市生态环境局下发通知,聚焦规范编号设定、公文拟制、公文办理,切实提升机关公文写作质量、办文效率及责任意识。
一是规范编号设定。结合公文重要程度、发文对象、适用期限及范围,明确重要公文、常规公文、科室函件、正式函件、便函及其他公文等六大类行政公文类别,针对不同类别科学设置专门的发文字号和文头,切实加强公文编号使用和管理。
二是规范公文拟制。严把公文起草、审核及印制“三关”,严格落实公文“三审三校”程序,切实提高公文精细化水平。要求各地各单位注意培养和锻炼文字工作人员,着力提高理论修养和文字功底,落实公文审核专人,重要文稿采用一读一校制。
三是规范公文办理。推行市政务OA办文,要求非涉密公文须在成文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OA系统上报,提高办文效率。严控办文时限,起草的公文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及复核,及时呈送领导审核签发,避免办文超期。严格落实公文保密规定,加强涉密文件全过程闭环管理,切实提升办件人员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。